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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-1訂立餐會及借用實習餐廳場地之原則及辦法

 

 

預訂餐會

以授課原則,以班級課程時間及課程菜單為主。

1

平日訂位

以授課原則,以班級課程時間及課程菜單為主。

2

平日非授課時段

不提供餐點,純出借【場地】,若有(人事費、人力服務、活動佈置、餐飲需求、免洗餐具、茶包、咖啡、餐紙巾等),皆由校內活動承辦人自行準備及善後清洗歸整定位。

3

國定假日及六日

聯絡窗口:方小姐(#23889)

將轉知呂院長,由院長裁示。

【場地】租借費用:三萬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