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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-1訂立餐會及借用實習餐廳場地之原則及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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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訂餐會 |
以授課原則,以班級課程時間及課程菜單為主。 |
1 |
平日訂位 |
以授課原則,以班級課程時間及課程菜單為主。 |
2 |
平日非授課時段 |
不提供餐點,純出借【場地】,若有(人事費、人力服務、活動佈置、餐飲需求、免洗餐具、茶包、咖啡、餐紙巾等),皆由校內活動承辦人自行準備及善後清洗歸整定位。 |
3 |
國定假日及六日 |
聯絡窗口:方小姐(#23889) 將轉知呂院長,由院長裁示。 【場地】租借費用:三萬元整。 |